當幼兒生病時,教室不是缺了一個人,幼兒休息是為了讓身體真正復原;
通報,是為了讓班級更安全。
以下為完整傳染病規定一覽表,請家長詳閱並協助配合。
在病毒傳播快速的環境中,一位幼兒的身體狀況,可能影響整個班級的健康。
誠實告知與確實休息,是對自己幼兒最好的保護,也是對同學最大的體貼。
📢 校園傳染病防治規定一覽表
一、法定傳染病
疾病名稱 | 休息天數 | 返校標準 |
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| 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; | 自第一例起算7天內無新增重症即可返校 |
流感併發重症 | 7天 | 發病滿7日+退燒滿24小時(未服退燒藥)+呼吸急促、胸痛明顯緩解 |
登革熱 | 5天 | 發病滿5日或退燒後經醫師評估可返校 |
新冠病毒(新冠肺炎) | 5天 | 退燒滿24小時(未服退燒藥)且症狀緩解 |
水痘(重症) | 隔離至所有水痘完全結痂變乾 | 經醫師評估無傳染疑慮 |
二、常見一般傳染病
疾病名稱 | 休息天數 | 返校標準 |
腸病毒(手足口病、皰疹性咽峽炎) | 7天(第8天方可返校) | 若仍發燒需退燒滿24小時 |
諾羅病毒 | 5天 | 嘔吐、腹瀉完全停止後至少滿48小時 |
輪狀病毒 | 5天 | 症狀消失後滿48小時 |
腺病毒 | 5天 | 退燒滿24小時(未服退燒藥) |
A型流感 | 5天 | 退燒滿24小時(未服退燒藥) |
一般水痘 | 至水泡完全結痂變乾 | 經醫師評估無傳染疑慮 |
📌 法規提醒
依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第31條及第70條規定:
• 拒絕、規避或妨礙防疫措施(包含隱瞞病情)
👉 可處新臺幣3,000元至15,000元罰鍰
• 若因此導致校園嚴重群聚感染
👉 可重罰新臺幣60,000元至30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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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家長,
幼兒身體還沒準備好時,提早返校只會讓恢復變慢,也可能讓同學跟著受影響。
請相信,讓幼兒好好休息幾天,是最值得的投資。
讓我們彼此信任、彼此守護。
🤝 你我一起守護幼兒的健康 🌿